旅游景点项目需要办理哪些审批手续?
1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
2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3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
4、建设用地预审申请
5、林地使用申请
6、,伐许可证(树木不能随意砍伐)
7、土地使用转让协议书(与村民签订的协议书,附在立项申请书内)
8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9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确认书(招、拍、挂)
运作时可以靠后操作,可边建设边申请,在“两证一书”取得前即可请县人大召开常委会,取得一份允许提前开工建设,并在一定期限内补,件的会议纪要即可。
景区建设用地标准?
我国关于旅游用地分类一般,用两个标准:一是建设部于1999年颁发的《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》(GB50298-1999)以下简称《规范》;二是,199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J137-90),以下简称《标准》。
《规范》中风景区用地的分类包含了旅游业发展的几乎所有的土地类型,为风景名胜区规划用地提供了标准,但是风景区用地的分类仍存在以下问题:
首先,风景区用地分类体系与土地分类体系不统一。在土地分类系统中,旅游用地的类别属于建设用地,并对相关旅游用地进行了拆分,但在风景区用地分类中没有根据用地性质进行拆分,所以造成了风景区用地分类与土地分类脱节。
由于土地分类是国家标准分类结构,是一切用地分类的依据和准则,旅游用地作为推动利用的一种方式,其分类体系应尽量与土地分类体系相互衔接。
其次,风景区用地分类依据与土地分类依据不一致。风景区分类是依据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,而土地分类依据的是土地的自然属性。
两者分类依据的不同,是导致两者分类体系差一点主要原因。
在次,“风景区用地分类”名称狭隘,不能涵盖整个旅游业,而且分类的类型和层次都少,略显粗略。
《标准》是服务于城市的建设而设立的分类标准,比较细致,而且也实现了与土地分类已经实现无缝对接,所以许多旅游规划中,土地利用分类均,用《标准》。但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仍存在一些问题:
它是按照城市建设的标准来划分的,而旅游区的建设和整个的城市建设差别很大,靠近城区的旅游区或旅游地产较多的旅游区还可以比较容易对接。
而那些远离市区,或自然风光比较好的山沟、河湖周围,往往是开发旅游景区的最好选地,而其配套功能却与城市建设相差甚远。
旅游景区,规划与策划分别侧重什么?有些什么关键点?
其实旅游景区策划与规划,是“铁路警察各管一段”的上下行业链关系,顺序是先策划后规划!
还是以我曾经为石家庄策划的“创意农庄”为例
首先,两者侧重面不同——我承接了这家市郊区的农业旅游项目之后,先是对它原有单一靠果树釆摘“一产”状态,提出了一个“产业升级”的总体思路:在现有的一千多亩林区增种果类树种,并进入“二产”建果品深加工厂和酿造果酒的酒窖。然后充实利用林区绿树成荫和鸟语花香的清新环境,打造能够吃喝玩乐的“三产”服务业。并提出了“古、土、朴、俗”的策划创意。老板非常认可,并且立即实施。
其次,正好石家庄当地一家规划院托人找到我,按我的策划案中谋划的“龙兴广场、虎驭台、江南水乡、麦饭亭、四合院”等场景,承接了“创意农庄”的设计规划工作,他们从专业、规范、标准化的角度完善了我的策划案。
至于说两者之间的关键点是什么?类似军队中的参谋部与作战部的关系,即策划出创意,规划做完善。比如说我在策划中提出以“让游客入住农庄后,住得时间久,玩得流连忘返,吃的念念不忘”的盈利模式。设计院就在民宿规划上加强舒适性,在餐厅菜品设计上注重冀味特色,在景区路径设计上有意形成曲径通幽......尤其是在我策划的政务接待、商业应酬、浪漫婚庆、老年康养、拓展培训等方面,规划的非常到位。僅此!